扬州出台购房“新8条”,利率低至3.8%!

作者:开元评估 点击:

前言:

     2月20日,江苏省扬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8条措施从继续鼓励人才和生育二孩以上家庭购房、放宽新房购买条件、完善二手房交易政策、优化公积金贷款业务、首套房契税补贴、调整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客群的支持力度。

     无论是取消新房限购、取消二手房限售,还是执行“商转公”、下调商贷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及给予首套房契税全补贴等政策,每一条措施都非常硬核,这也将大力推动扬州楼市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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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取消限购

     《通知》第一条提出,“鼓励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市区购房,其他人员不再执行限购政策。”

     去年5月,市住建局发布《关于积极支持在扬来扬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通知》。其中明确“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市区购房的,可不适用现行限购政策。”

      此次发布的新举措,则是市住建局在去年《通知》基础上,结合广大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对原有政策的进一步优化,取消所有人员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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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群体取消限售:

     《通知》第二条提出,“在市区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原扬州规定“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可上市交易。”

     对于有改善需求的群体,当其在主城区购买改善型住房后,凭新签订的购房合同,原有房屋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可直接出售,不再执行限售规定。

     该举措旨在支持有“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改善需求的家庭,减轻其购房负担,促进二手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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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降低商业贷款利率∶

      《通知》第三条提出:“实行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阶段性将全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现行的LPR-20BP调整为LPR-50BP。”

      这意味着扬州首套房贷款的利率下限将由之前的“最低4.8%”下调至“最低3.8%”,让市民享受更多的优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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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通知》第五条提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20%(双缴存职工家庭由60万元上调至72万元,单缴存职工由36万元上调至43.2万元),原人才及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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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住房贷款“商转公”业务,减轻职工还款压力:

《通知》第四条提出,“开展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介绍,扬州市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尚未结清,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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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支持人才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延续到6月30日:

《通知》第六条提出,“将市区各地制定的支持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统一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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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以上人才,首套房税契额全补贴:

《通知》第七条提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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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房地产领域合理融资 做好“保交楼”金融支持:

《通知》第八条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对存量融资积极予以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对‘保交楼’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鼓励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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