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新政:暂停住房限售,落实“认房不认贷”

作者:开元评估 点击:

8月3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次政策共15条。郑州首提“认房不认贷”、首提“稳消费预期”、首提“降存量房贷利率”,都是目前市场上和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

 

 
 

01

支持青年人才在郑安居

毕业3年以内来郑新就业青年人才,凡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享受原有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的基础上,由开发区、区县(市)再照100%的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

 
 
 

02

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政策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凡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由开发区、区县(市)财政一次性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货币补贴。

 
 
 

03

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凡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不限户籍),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可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契税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

 

 
 

04

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暂停执行郑政办〔2017〕58号文“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的规定。

 
 
 

05

做好金融信贷支持

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我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更大程度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06

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

适时出台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支持政策,对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家庭,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实施差异化倾斜支持政策

 
 

07

降低住房交易税费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08

稳定住房消费预期

鼓励在郑各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稳定居民消费预期。

 
 
 

09

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

稳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着力抓好郑东新区和惠济区各一个试点项目

 
 
 

10

提升商品住房品质

加大低密度、高品质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推广立体生态建筑建设,促进住房建设集约化、配套化、精细化、绿色化发展,全面提升新建商品住房品质。

 
 

11

加快推进租购并举

积极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住房租赁房源,构建多层次长租房供应体系。积极引导国有平台公司和社会资本作为投资主体,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

 
 
 

12

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

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中涉及的房屋征收,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发放安置房票等货币化为主的方式实施安置。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原则上以货币化安置为主。

 
 
 

13

规范二手房交易居间服务

严格落实经纪机构明码标价制度,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加快房产超市建设,创建公开透明市场环境,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

 
 

14

落实土地款分期缴纳优惠政策

在土地招拍挂活动中,增加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型)作为竞买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按照优惠政策分期交纳土地款的开发项目,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前,可先申请容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参照郑政会纪〔2022〕13号有关要求,可申请容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质量安全提前介入监督。

 
 
 

15

试行地下停车位办理预售

 

房地产开发项目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车库整体验收合格的,可与商品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证。

 
 

开元点评

 
 

 

郑州此次出台的新规里面首提“认房不认贷”政策,是住建部提出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后首个明确表态的城市。

在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郑州将暂停执行此前出台的限售三年政策。针对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暂停执行“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政策发布中,有政策比如契税补贴、购房补贴等有时效期,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购房者也可实时关注,看准机会买房

此次从金融、企业、土地、征收等多方位稳楼市,新规的出台对于激活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和提振市场信心等都有积极作用,可供其他城市效仿。

预计房地产市场也将迎来新一轮政策宽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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